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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高新区“喜迎二十大 书画颂党恩”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征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5 09:0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教育文体局字号:[ ]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迎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以书画为媒介,充分展示我区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根据甬高新教【2022】9号《关于举办2022年宁波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文化体育嘉年华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的总体部署,决定举办“喜迎二十大 书画颂党恩”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征稿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书画研究会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

三、展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30日

地点:高新区新明文体中心

四、征稿对象

全区社会各界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加快构建高新发展新优势,作品主题突出“聚力六大行动,奋力争先创优”行动计划。体现高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体现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及全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展示全区上下踔厉奋发、喜迎二十大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每位作者参展作品为1幅,书法、国画、油画等作品均可,书法、国画作品为4尺整张,竖幅。油画作品规格不超过60×80cm。书法类作品限毛笔书写,不收硬笔作品,草书、篆书作品另附释文。

3、摄影作品须取材于高新区,风格与题材不限,黑白及彩色不限,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单张作品组成,参展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B,并严格按照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报送,一并发送《作品登记表》,参展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4、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的作者均须填写《作品登记表》,署真实姓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投稿。

六、收稿形式

本次书法、国画作品展,采取面向社会征稿与定向约稿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作品质量。参展人员或单位可将作品寄送至高新区丁香路88号新明街道文体中心,联系人: 孟老师,15958008987。

七、其他事项

1、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作为主办方,统筹安排整个作品展。宁波市书画研究会负责全部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的征集、遴选、报送。

2、本次展览拟展出书法作品40幅,绘画作品20幅,摄影作品40幅。届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选,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3、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