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墟历史地段(GX05-01-02、03、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发布日期:2022-08-19 19:1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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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梅墟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发展,近期组织编制了《宁波梅墟历史地段(GX05-01-02、03、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月19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人:胡老师 0574-89289050 通讯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市梅墟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地段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呼应甬江科创区的整体打造,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宁波梅墟历史地段(GX05-01-02、03、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北至甬江南侧岸线,南至规划的甬江大道,西至渡驾桥江西侧岸线以西245米范围,东至船坞东侧岸线以东72米,面积约23.4公顷,与《保护规划》范围一致。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 四、规划内容 1、功能定位 承载历史文化复兴和产业职能创新发展功能,甬江上唯一的工业遗产与传统商贸并存的传统聚落展示名片,集历史文化、科创展示、创意研发、商业休闲、居住生活为一体的复合型滨水示范街区。 2、规划结构 延续保护规划“一江、一河、一街、一碶闸、鱼骨形街巷”的空间格局,形成“一心一轴、一带四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即以高产碶为中心连接渡驾桥江两岸活动空间; “一轴”:即以漕碾东一街大井河头为轴建立梅墟街巷主轴线;保留历史鱼骨形街巷肌理,延续传统街巷格局; “一带”:即沿甬江打造滨水生态景观带; “四区”:分别为中部梅墟历史地段复兴区,智慧人文水乡体验东片区,智慧人文水乡体验西片区,东端工业文明展示区。 3、传承保护规划 3.1 价值传承 梅墟历史地段的特色和价值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价值特色一:千年古镇,望族英才荟萃; 价值特色二:依江而市,鄞东第一商埠; 价值特色三:造福桑梓,浙东水利见证。 3.2 保护内容 传统格局:延续梅墟历史地段“一江、一河、一街、一碶闸、鱼骨形街巷格局”。 历史街巷:历史街巷按照传统走向、宽度、风貌、名称进行恢复。 保护元素:包括文物保护点1处、历史建筑5处、历史建筑资源点3处、推荐历史建筑资源点4处,以及多处传统风貌建筑、三普文保登录点、历史街巷、历史河道、古树、古井、河埠头等。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表
现存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针对现存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价值评估及建筑残损情况评估,分成I、II、III、IV类及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迁移建筑共5类,并制定分类措施。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分类与措施表
历史环境要素:对现状留存的环境要素,进行有序保护与展示利用。 4、用地性质 《保护规划》在保留传统街巷肌理的基础上,划定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公共管理及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等用地组合,并提出两种用地规划模式,即创新混合用地模式与传统用地功能模式,以便下一步根据居民征迁情况选择具体开发模式。本次规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采用传统用地功能模式。 从地块出让与分期建设统一性考虑,本次规划对保护规划划定的求精路以东商业或商务用地及广场用地边界进行优化调整,将用地细分并明确其性质分别为:GX05-01-16-a地块公园绿地(G1)、GX05-01-16-b地块商业或商务用地(B1/B2)、GX05-01-16-c地块居住用地(R2);GX05-01-02地块用地为现状渡驾桥江水域用地(E1),与《保护规划》保持不变,河道宽度及驳岸按现状保留进行控制;GX05-01-03-a地块公园绿地(G1)、GX05-01-03-b地块商业或商务用地(B1/B2)、GX05-01-03-c地块居住用地(R2)、GX05-01-03-d地块商业或商务用地(B1/B2)、GX05-01-03-e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GX05-01-03-f地块广场用地(G3)、GX05-01-03-g/h/i等地块商业或商务用地(B1/B2)、GX05-01-03-j地块广场用地(G3)。 各类用地构成一览表
5、建筑高度 为保护梅墟历史地段展示的完整性与协调性,根据《保护规划》相关要求以及建筑工程实施要求,在《保护规划》原有檐口高度控制进行优化,增加建筑屋脊高度的控制要求,保证由东一街到甬江大道形成平缓升高的天际线,保护梅墟历史地段的完整性与传统肌理关系。 建筑高度控制表
6、内部交通 规划内部道路分成车行道路和步行街巷。结合周边交通需求,规划内部车行道路红线宽度为7米,与甬江大道形成“十字”交叉区域路段适度拓宽为10米、11米和14米;步行街巷主要保留原传统街巷,局部区域按照传统街巷尺度与肌理进行规划。 7、配套设施 遵循上位规划要求,按照合理服务半径、片区功能定位配套设置公共卫生间6处;沿滨江绿地和广场用地规划停车场2处。 8、绿地系统 延续《保护规划》中的绿地系统结构,打造“两轴一带,鱼骨式渗透,多节点,多网络”的景观构架,营造区域内不同功能、尺度、“点—线—面”多层次的景观绿地体系,形成从甬江滨水景观到开敞绿地、广场、口袋公园、院落景观的丰富的绿色体验。甬江滨水绿带按不小于30米控制。滨江空间通过微地形改造,形成高低错落的环境,并通过景观处理满足防洪要求。 9、渡驾桥江两侧建筑退界控制 考虑梅墟历史街巷尺度与肌理保护,规划沿渡驾桥江东侧新建建筑退让河道距离不小于5米,允许渡驾桥江西侧新建建筑在延续老街肌理以及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按低于5米距离控制。 10、防灾规划 10.1 防洪排涝规划 (1)设防标准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防洪标准:200年一遇。甬江堤顶标高根据《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修编》确定。 (2)防洪排涝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碶闸,后期根据在编的流域防洪治涝专项规划相关内容配套设置防洪排涝设施。 区内渡驾桥江为排涝主干河道,规划控制宽度为40米,但受历史地段风貌保护所限,近期保留现状河道宽度,远期从更大的流域范围统筹考虑河网水系的防洪排涝问题。 10.2 消防 本区依托区外消防救援队。 10.3 抗震 本规划区按VII度抗震设防。 10.4 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域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11、竖向控制 结合地段内现状地坪标高和改造条件,分区控制竖向标高。改造条件好的区域按不低于20年一遇涝水位(2.5米)+0.3米超高,即2.8米控制;改造条件一般区域,按城市设防水位确定,即不低于20年一遇涝水位(2.5米)控制;改造条件受限区域,按现状高程控制,必要时需采用相应的排水措施。 指标一览表
附图1:用地规划结构图 附图2:用地规划图 附图3:保护要素分布图 附图4:道路等级结构图 附图5:地块编号图 附图6:效果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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