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贵驷街道兴丰村场地使用权租赁管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贵驷街道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招标内容 | 租赁期限 | 最低竞标价 | 招标要求 |
1 | 场地使用权租赁管理 |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 1185700元/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3.潜在竞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特定资格条件: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20、32号15楼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竞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潜在竞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依据。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 永和东路29号贵驷街道公共小型项目招投标中心(地图导航宁波市驷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楼,需从地下室进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贵驷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0209/index.html)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贵驷街道兴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陆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20、32号15-6
联系人: 胡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86551637、13429280817 传 真:8687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