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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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三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3日。 (二)支持范围 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平台。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对照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交申报材料,初审单位将审核结果汇总至审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审核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 二、申报项目 (一)二星级小微企业园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经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二星级小微企业园的运营主体。 支持标准:对新认定的二星级小微企业园,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浙江制造精品奖励 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对象为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的“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获评“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董老师88350788 2.新明街道(丁香路116号):虞老师87223859 3.贵驷街道(镇骆西路1091号):戴老师86559729 4.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光华路299弄C8幢602):陶老师:89289167 5.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创苑路800):陈老师89289213 6.区工信局(广贤路999号):徐老师 89289074 附件: 2. 3.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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