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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关于不合格检验报告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1 15:0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国家高新区分局字号:[ ]

宁波市镇海佳兴食品厂:

2022年4月8日我分局收到《检验报告》(№:352200001074)显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宁波海曙双宇食品商行经营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你单位的脆皮蛋糕(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2021年12月02日)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该蛋糕的“防腐剂(山梨酸、丙酸、脱氢乙酸)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4月8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登记经营场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联村中林32号,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发现你单位已搬迁。后经执法人员多次联系你单位负责人未果。因此,我分局现将上述文书资料予以公告方式送达。如对上述检验结果若有异议,你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贵驷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贵驷街道民联路9号。联系电话:0574-86559652。

        附件:1、检验报告.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pdf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