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六批奖补资金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10-11 14: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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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专业园,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六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 (二)支持范围 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按规定纳入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平台。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对照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申请表(附件)、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一致性。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向注册地所在街道(专业园)提交申报材料,街道(专业园)将审核结果汇总至审核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将审核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区重点企业向区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项目 (一)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 1.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经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2022年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专精特新”培育重点关注企业,及列入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内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对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料。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1.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支持标准 对新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3.申报材料 (1)宁波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认定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料。 三、有关说明 1.根据《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中小〔2022〕17号)文件规定,2022年新认定的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同与已认定的宁波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同一企业(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对已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并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申报本次资金奖励;对已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不再重复申报本次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奖励。 四、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89289163 2.软件园管理服务中心(创苑路800号):89289208 3.梅墟街道:88350788 4.新明街道:87908515 5.贵驷街道:86559729 6.区工信局:89288804 附件: 2.
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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