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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22-01-20 09:30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一、申报对象

1.2021年度辖区内新增单栋商务楼宇年度综合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区县(市)及功能园区服务业主管部门。

2.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主要从事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科技及软件信息、商务服务、会议展览、教育培训、健康养老、运动健身、家庭服务、房地产租赁和物业服务等领域中小微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合伙企业。

二、申报条件

1.2021年度属地单栋商务楼宇年度综合贡献(增值税、所得税)首次突破1亿元。

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不包括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实施新业态新模式(包括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且实际投入100万元及以上(包括外购设备、技术、软件投入)。

3.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新上规模的服务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亿元楼宇奖励申请要求各区县(市)及功能园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书面盖章上报属地新增亿元楼宇名单及2018年以来税收证明材料,其中税收材料必须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2.企业在申报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奖励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补助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应为服务业企业)、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投资预算、项目实际投入情况明细表、项目相关合同协议及发票、项目成果展示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汇总后由属地服务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

3.申请服务业个转企和小升规发展奖励的,由属地服务业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统计部门确认后,提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四、申报要求

1.已享受2021年度新业态新模式补助部分不得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2.新业态新模式补助主要用于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予补助。

3.请于2022年1月28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候。

联系方式

双创中心:

宁波研发园C8幢602室

陶老师(89289167)

殷老师(89289162)

科创公司:

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23室

陆老师(87907855)

朱老师(87901571)

浙大科技园:

江南路1558号20楼2010室

周老师( 27785528)

甬港现代科技园:

菁华路188号A座一楼企业服务中心

王老师(18892614507)

民和文化产业园:

扬帆广场2号楼西单元14层

张老师(1335590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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