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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76Q/2021-2377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文号: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8-01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76Q/2021-2377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文号: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用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 2021-08-01 结束时间: 2021-08-10

    为加强高新区工业用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甬节能办〔2018〕23号)、《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甬能源节能〔2019〕111号)、《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装(增容)变压器节能审查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能源节能〔2019〕26号) 等相关法规精神,结合高新区节能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用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239734387@qq.com
             2.传真:0574-87901115;
             3.邮件: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楼807室;
             4.联系电话:0574-89288712;
             5.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1年8月2 日至2021年8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