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8591592561J/2021-2331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文号:
发布机构: 科技创新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7-22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索引号: 11330208591592561J/2021-2331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文号: 发布机构: 科技创新局
成文日期: 2021-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全市首支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在高新区成立

近日,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牵头制定的《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发文,标志着宁波国家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正式成立。该基金也是我市首支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宁波国家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是由宁波市政府和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市级政府投资母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成果转化基金总规模10亿元,市、区两级按1:1比例出资,通过政府增信和适度让利,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创业,最终达到50亿元的规模。

成果转化基金的管理架构包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基金法人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采取子基金和直接投资模式进行运作,其中用于直投的额度不超过基金总额的30%,重点投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果转化基金设立了1.5倍的返投比例,即子基金对宁波市内实体经营企业投资比例不低于成果转化基金实际出资额的1.5倍,同时,鼓励子基金投资于高新区“一区多园”内的企业,计算返投权重时可适当上浮。

“设立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是推进宁波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速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赋能优质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旨在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积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区两级首期资金共4亿元已经到位,基金法人公司已经成立。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子基金设立、项目遴选等工作,推动优质项目落地,使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取得实际成效,推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