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591592668X/2021-220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索引号: | 11330208591592668X/2021-220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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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8803/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103室;邮编:315040;电话:89289008;传真:89288867;电子邮箱:sheguanju@nbhtz.gov.cn)。 一、概述 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为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88条。 (一)明确公开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分管,综合科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上网及查询接待等工作,逐步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主抓、综合科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公开行为 社会事务管理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信息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三)建立公开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前设有机构概况、法规公文等4个大栏目,7条子栏目。建立和畅通链接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方便群众随时投放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新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操作技能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2.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2)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