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7562655275/2021-220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国家高新区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索引号: | 113302087562655275/2021-220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国家高新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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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高新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上级业务机关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及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管委会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栏目设置,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内容上,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2020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通过拟办、审核、保密审查等关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分局对于各类信息公开专栏及内容及时更新,做到在两周内有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信息内容完整、分类准确、格式规范,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337条。其中,政务动态类更新7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21%。社会治安类更新4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12%。财政类更新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1%。行政处罚类更新22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66%。 (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借助“两微”做好实时动态发布,根据微博微信公众号不同平台特点,利用微博随时随地发布、接受“短消息”,利用公众号推送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进等。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培训,结合《2020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体系,安排专人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日新增信息的发布及时性、格式规范性,并对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测,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分局在2019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 2、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 2、坚持突出重点,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建设等于民生经济密切关联的信息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