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0068804015y/2021-22081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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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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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221401/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工信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为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明确公开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分管,综合科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上网及查询接待等工作,逐步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主抓、综合科牵头、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公开行为 工信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信息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三)建立公开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前设有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其他政府信息等4个大栏目,3条子栏目。建立和畅通链接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方便群众随时投放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以其他政府信息——政务动态为主,共1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76.2%;法规公文-其他文件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4.3%;规划计划——计划总结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8%;组织机构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民通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新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未收到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工信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努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公开信息进一步梳理归类与有效整合,提高信息服务的便利性。完善工信局门户网站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新闻。 (三)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 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