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址 | 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0210/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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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宁波高新区腊梅路799号 |
工作职责 |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内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八、承办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值班电话 | 0574-87060580 |
传真 | 0574-87902562 |
监督部门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 0574-8706058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8:30-11:30,14:00-17:30;冬令: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