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推行“绩效对账”制度的实施方案发布日期:2020-10-10 09: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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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思三创”活动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决定从五月底开始推行机关干部“绩效对账”制度,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通过实施“事前派账,事中记账,事后对账”的“绩效对账”制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成求真务实、注重实绩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创业干事氛围,加快高新区新一轮发展的步伐。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新区“绩效对账”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相对应,由管委会副主任俞进任组长,纪工委书记杨贤根、管委会副主任崔秀良、组织部长徐名发任副组长,由考核办(办公室)牵头,监察室负责督查,人劳局、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绩效对账”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三、“绩效对账”实施对象及内容 (一)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本区行政机关、街道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内容 1、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重要事项; 2、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内容; 3、上级布置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4、各部门、街道自行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性工作; 5、急难险重任务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 6、本职岗位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绩效对账”实施步骤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对账、网上公开、相互监督”的原则,建立对账体系。具体步骤如下: (一)事前派账 派账是“绩效对账”的前提,是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的依据。各部门、街道根据工作任务和委办公会议精神,提出每月工作安排。个人根据自身职责任务,提出个人“月工作安排”。“月工作安排”须在前月28日前填写入OA系统“绩效对账”相关表格内。各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提出的“月工作安排”要进行审阅,提出调整意见。 (二)事中记账 记账是“绩效对账”的关键,是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全程反映。个人将每日工作日志记录在OA系统“绩效对账”相关表格内。记账可随时进行,也可根据工作进度进行修改。在每月末对记账情况进行自查,对漏记的要及时进行补记。记录在0A系统“绩效对账”中的工作内容在局域网上公开,机关全体人员都能查阅。 (三)事后对账 对账是“绩效对账”的归结,是对工作效率的检验。对账分两个级次:一是自我“对账”。即个人按照上月提出的“月工作安排”将每项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在0A系统“绩效对账”相关表格内进行对账。自我“对账”须在每月28日前完成并提出下月工作安排。二是上级“对账”。即各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副职对账,各部门副职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对账;各科(室)负责人对所属人员对账。审核情况反映在0A系统“绩效对账”相关表格内。上级“对账”须在下月初前完成。 五、考评与奖惩 每年年终对“绩效对账”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议,年度评议与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结合年度评议、两级对账和平时抽查等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情况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综合排名靠后或记假账、虚账的,进行谈话诫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绩效对账”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和高新区“三区一城”建设的现实要求;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作风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和用人机制的内在要求。全区干部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确保“绩效对账”制度扎实有效的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试行“绩效对账”制度,需要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部门、街道要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地抓好组织和引导。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责,确保本单位“绩效对账”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推行“绩效对账”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干”是前提,“记”是手段。要以“记”促“干”,始终把工作实效放在第一位。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对账”的办法,不断增强“绩效对账”考评机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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