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9
索引号 123302007900871628/2020-2091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1-16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索引号: 123302007900871628/2020-2091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0-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国家高新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基层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高新区审计局按照国务院《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按时公开2019年可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75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力量稍显不足,目前我局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仅为一名兼职人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众数量,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三是加强培养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素质,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业务素质以及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