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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8750368736H/2019-1898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18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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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来,我局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管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立足财政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财政信息公开的指导,指导推动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8年,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进展,公开时间更加集中。每个部门集中在,5月30日前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三公”经费公开方式更加科学。提高了区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

(三)进一步完善了以政府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学习培训,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局向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发放了相关法律读本,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提高了广大干部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公开、更新。

(二)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四)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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