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8591592633B/2018-19033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索引号: | 11330208591592633B/2018-19033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南楼703室;邮编:315040;电话:89289019;传真:87918021;电子邮箱:rongy@nbhtz.gov.cn)。 一、概述 (一)整体推进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第155号令),建设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结合建设局实际,编制、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时公开2017年度可公开政府信息,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落实信息公开场所,配置相关设备。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1、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各部门(科室)均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 2、制订、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根据《宁波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和《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若干规定》,明确审核程序,落实审批领导。对于公文类信息,在起草过程中,先由起草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将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的审签阶段就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如何公开,有效缩短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周期。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1、设立建设局信息公开意见箱,方便群众随时投放意见和建议。 2、明确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为高新区信息公开场所,配置了计算机触摸屏,加强日常维护,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1、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使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强宣传教育。采用横幅、宣传栏及门户网站等载体,对《条例》实施及申请受理渠道进行宣传、公布,从而营造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考核监督。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并结合建设局实际,制订了《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至2017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条,比去年减少了17.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政府决策、法规公文,共4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6.4%。 2、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机构概况,共41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60.2%。 3、便民服务类信息:包括办事指南、空气质量指数,共23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33.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民通过“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建设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建设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在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计算机触摸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收到5起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建设局制订了下一步工作措施,主要是做好“三抓”:一是抓业务培训。针对部门主要领导及新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业务、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抓日常考核。在现有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日常网上动态监测,把信息公开考核渗透到日常工作,避免搞年终突击。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流程和复文格式,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四是强化新闻媒体公开形式,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举行重大活动、发生重大事项时,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切实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