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0075626898X5/2018-1902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房屋征收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8-02-21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索引号: | 1233020075626898X5/2018-1902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房屋征收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18-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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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征收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国家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贤路997号;邮编:315040;电话(传真):89288912;电子邮箱:yeqq@nbhtz.gov.cn)。 一、概述 (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宁波市第155号令),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征收办编制、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按时公开2017年至今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等事件。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2017年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根据《宁波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和《宁波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若干规定》,明确审核程序,落实审批领导。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1、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梳理我办相关政府信息,建立公开目录。 2、设立了现场查询场所,方便群众走访查询。我办结合现有办公条件,在综合科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指定了专人负责,同时还配备了查阅、打印、复制等设备及设施,现场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组织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至2017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政府决策、政策信息、法规公文,共2条。 2、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机构概况、地区(行业)介绍,共2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民通过“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在广贤路997号7楼综合科现场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网络平台申请,信息内容已公开,主要涉及征收拆迁等相关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以上问题,我办继续加强组织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以进一步满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查询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报告。 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