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33B/2016-01918
主题分类:
文号:
发布机构: 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9-19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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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6-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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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与市场监管分局开启餐饮行业联合审批

  为充分发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整体资源优势和集中联动功能,有效衔接市场准入和事后监管环节,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近日,高新区环境保护局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开始实行餐饮行业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要求对新开设从事餐饮业(有油烟)的项目(豁免项目除外),环保和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明确是否符合各自审批条件,“一家否决、两家否决”。项目业主在名称核准后,环保部门根据审批要求到经营场所勘察并给出初审意见,通过环保初审的餐饮业项目,当场告知业主相关办事要求、审批流程及装修、布局等注意事项,市场监管分局再给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法通过的项目,不再组织勘察,建议其另行选址,从源头上取缔在法律规定的餐饮禁设区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场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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