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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8591592676Q/2015-18774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3-23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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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2014年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一、概述

2014年,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改善服务、狠抓落实,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工作力度,真正做到了政务公开化、透明化,为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自2007年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高新区管委会就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分管委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上网及查询接待等工作。形成委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确保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高新区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先后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为推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日常考核,强化监督。高新区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以计划指导工作,以总结推动工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结合高新区实际,制订了《2014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督查。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每季度末对各部门进行考评,并将季度考核情况按比例纳入年度考核分,通过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三是加强保密检查。在保障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保密规定宣传,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并把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结合起来。加强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201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导致的失泄密事件。

(四)完善平台,拓展功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专栏首页开设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并将重点领域责任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链接,方便公众查询。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互动专栏,今年在网络上做过一期主题为“在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力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在线访谈,增强与公众的交流。

(五)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高新区组织了两次培训。4月3日,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说明会;10月27日,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通过培训,使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量

2014年,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通过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63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24%;业务类信息196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75%;其他信息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的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至今,高新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近1500件,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地区和行业介绍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通过网络平台申请,信息内容已公开,主要涉及三公经费公开相关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围绕四个“进一步”,在制度化上做文章,在常效化上下功夫,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沟通民众,畅通民意,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力争有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

(一)进一步充实内容。在新网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心事项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进一步强化保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公开前审查。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将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经常性地开展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泄密的隐患和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泄露国家秘密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请进来、走出去主动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推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进一步落实督查。一是通过会议、交流、调研、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调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新公开的手段,改进公开措施,促使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二是制定2015年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根据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部门之间的评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衡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