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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08-04-28 15:5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管委会办公室字号:[ ]

根据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通知精神,为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辖区内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建立宁波国家高新区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负责了解掌握辖区内输油气管道运行和管理情况,加强对辖区内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性组织开展群防群治的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制止、查处本辖区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油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确保管线正常运行。
  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公安分局
  高新区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负责指导、监督管道企业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做好管道及沿线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配合管道企业做好沿线有关单位及群众对输油气管道及设施开展安全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油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案件;负责监管管道保护范围内的爆破、矿山作业等。
  经发局
  负责将已建管道设施、新建、改(扩)建设计划纳入当地的总体发展规划。协调高新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时与输油气管道设施相关的问题。负责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监督管理,协调督促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参与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管道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工作。
  国土分局
  在土地规划和利用、建设用地审批、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中做好对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
  建设管理局(环保分局)
  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中的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协助管道企业进行陆地管道设施维修作业和保护工程建设。
  负责监管、处置输油气管道沿途企业和重大污染事件和腐蚀物排放等影响管道的隐患。
  规划局分局
  负责在辖区内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规划控制。
  梅墟、新明街道办事处
  负责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进行土地整理、农业开发等农业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管和管道保护工作。
  负责在输油气管道穿越地带的林业设施建设、植树造林等林业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管和管道保护工作。
  负责在农村水利建设等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管和管道保护工作。
  消防大队
  依法对输油气管道工程配套设施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适时对输油气管道场站、阀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
  制定输油气管道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宁波市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宁波邦达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春和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负责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国务院《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的各项企业义务。
  及时完成管道沿线安全警示标志的规范、有效设置。
  积极配合高新区管委会做好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必要的应急反应机制,配备充足的巡线力量,认真对线路情况进行巡查,准确掌握管道沿线的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重大情况要迅速向高新区输油气管道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高新区管委会报告,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查处。
  及时向高新区输油气管道保护联席会议和高新新区管委会提交已经政府批准的管道走向和坐标等到有关资料;及时补报已修改的相关资料。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召集人:任君达
  成 员:周伟杰 李华水 薜星光葛  晖 孔志平
  胡立辉 王  立 范刚军 吕永健 吕建伟
  朱建华 周志平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每半年召开全体联席会议成员例会,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陶崇高兼任。

附件:甬高新办[2008]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