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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园区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8-04-15 15:5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管委会办公室字号:[ ]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园区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111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意义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解决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基本内容和步骤
  (一)实施时间与范围。从2005年8月起,在园区范围内全面推行。
  (二)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对象(农村居民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除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籍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以上。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终身未生育夫妇的;
  3、单身收养子女的;
  4、受到刑罚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5、2005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三)奖励扶助标准。对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该制度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中,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四)资金来源和财政负担比例。奖励扶助金来源按市定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级财政负担20%,园区财政负担80%。
  (五)奖励扶助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根据国家、省、市不同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标准,确保执行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奖励扶助政策公开和奖励扶助对象审批程序公开的制度。通过调查摸底、张榜公布、群众参与、逐级审核、公布举报电话和接受社会监督等工作方法,确保执行政策的公正性。
  3、直接补助,落实到人。委托机构发放,直接发给被奖励扶助对象,减少中间环节,规范操作,方便群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建立机制,逐步完善。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奖励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利益导向机制。
  (六)奖励扶助金发放和方式。奖励扶助金由园区财政局委托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梅墟支行发放。发放奖励扶助金采取一人一卡的方式,直接发给奖励扶助对象。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梅墟支行根据园区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和身份证号码为每一个对象开设一个奖励扶助金个人账户,采取在每年10月底前一次性将全年奖励扶助金划入每个奖励扶助对象的个人账户(2005年度按全年数额一次性发放)。奖励扶助对象领取奖励扶助金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奖励扶助金存折,向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梅墟支行领取。
  (七)实施步骤和方法。
  1、宣传发动工作:召开相关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及宣传资料发放工作;举办街道计生干部培训班。
  2、调查模底:首先根据公安提供的户籍资料和2005年度60周岁以上人群的名单,进行初步筛选;其次村级对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进行核对;再后由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校对;对初步锁定的目标人群进行填写《调查登记表》;本人申请。由本人向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一并交村级计生管理员。
  3、街道、园区初审与确认:调查核实。由两名计生工作人员逐户逐人上门进行调查核实,一问生育史,二取各类证件,三请提供知情者,四做好申请人谈话记录,调查率达100%;召开当时村主要干部和妇女主任及街道计生分管领导座谈会,进行再次调查核实,对无疑者初审确认奖励扶助名单,报街道主要负责人;张榜公布。将初审通过的对象在街道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10天。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复核。经调查、书面审核和公示,符合条件的确认名单,通过各种宣传谋体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将奖扶对象名单反回到街道、村,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园区发文公布。将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以文件形式公布,并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园区财政局、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梅墟支行;录入信息。将奖励扶助对象的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建立个人档案;举行奖扶首发议式。                  
  4、对这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完善提高;资料整理归档。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件利国兴邦、造福于民的大好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奖励扶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园区成立奖励扶助领导小组及机构,并按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计生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主动联系公安、劳动部门,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预算决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资金专户,确保奖励扶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委托发放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人。公安、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相关的工作。纪工委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监督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国家奖励扶助的重大意义和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对奖励扶助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执行的程序和有关配套措施。同时,注意稳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园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