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高新区政府相关规定

落实和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04-15 15:5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管委会办公室字号:[ ]

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具体要求,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体察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稳定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解决当前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机制,规范运作
  (一)定期接访。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定为每月16日(与市党政领导接待日同步),以预约接待方式为主。
  1、接待范围:一是经各部门或街道接待但问题没有解决或没有解决到位的来访;二是单独由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来访;三是预约来访、有实质问题需要解决的来访、与接待的委领导分管工作对口的来访及其它重要来访。
  2、处理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当即调度涉访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协调解决;对反映问题需调查核实后才能视情解决的,批示交办涉访部门领导或责任人调查解决;对涉及群体利益的重大来访,由接访委领导进行协调专办,组成工作组调查处理。
  3、办结时限:一般信访问题1个月内办结;重要来访2个月内办结;特别复杂疑难的问题3个月处理结案。委领导接访时调度、批示、协调的来访问题,园区信访办全部登记立案,并督办按时结案。
  陪同委领导接访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由办公室具体安排)负责做好在接待现场的解释和答复工作,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
  (二)梅墟街道办事处按照“随来随接”的要求,由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每周固定安排1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接访时间、地点和接访领提前导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属于街道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街道领导负责认真及时解决;街道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委领导和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领导信访接待日期间可聘请律师、专家陪同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帮助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通过法律程序和按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公示公开,宣传到位
  (四)委领导信访接待由办公室安排日程表,包括时间、地点、陪同接访的部门负责人、接访委领导,经管委会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在领导接访日前三天在信访告示栏上予以公示。
  (五)梅墟街道在信访接待室外制作“欢迎群众来访反映问题”的标语,并将每周接访的领导上墙公示。
  三、严明责任,妥善解决
  (六)要认真办理好领导批办和信访办转办的信访件。对于领导批办和信访办转办的信访件,涉访部门要做到“五到位,一按时,一确保”,即包案领导到位,调度协调到位,工作组到位,处理解决问题到位,维稳工作到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结案;确保不发生重访和越级上访。
  (七)要切实解决好领导接访的信访问题。参加委领导接待的部门负责人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问题的处理,对于领导接访的信访问题实行“五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一包到底,直至解决到位。街道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再发生越级上访。包案领导要定期协调,信访部门要加强督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八)要归口办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对于各级领导批办、交办,同级信访部门转送的信访问题,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部署、协调,亲自解决,同时要认真负责地解决好接待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谁接待谁负责,亲自或派员及时加以解决。
  (九)要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初访问题。街道办事处接待的属于本级权限范围的群众初访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调查处理,及时妥善解决,把群众初访反映的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
  (十)要探索完善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要积极借鉴和探索适合实际的信访工作方式,推广“枫桥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强化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前期性,提高解决信访问题措施的到位率,切实维护园区社会稳定。
  四、定期检查通报,严格责任目标考核
  (十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领导批示、交办件、调查处理材料及结案报告等相关资料要登记保存完整,存档齐全,以备查阅。
  (十二)园区信访办对各部门、街道受理群众上访情况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全年抽查面要达到100%,抽查一次,通报一次。街道办事处领导接待情况由园区办公室检查、通报、考核。
  (十三)各部门每月底要将当月本部门接待调处的群众信访问题汇总上报园区信访办,由信访办每季度通报一次,并报委领导及园区各部门“一把手”。
  (十四)委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问题的办结情况作为考核各部门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年底汇总记入年度信访工作总成绩。
  (十五)园区信访部门要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的规定,教育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有序上访。园区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信访办维护好信访秩序,确保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十六)园区信访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建议、协调运作、服务保障和督导检查作用,确保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规范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落实和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实施意见.doc